4月28日,清水县人民法院在清水县看守所门口公开开庭审理了乔XX容留他人吸毒罪、杨XX贩卖毒品罪两案。
近期因受疫情影响,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提押难,部分刑事案件的诉讼受到较大影响。鉴于看守所疫情防控的特殊性要求,在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我院在听取公诉人的意见后,与看守所约定了开庭时间、地点,并由看守所做好相应消毒防控工作。 法院无需派法警提押被告人,而是由看守所干警全程参与押解、看管、还押的全过程,法警只负责法庭的证据传递与法庭警戒。整个庭审环节,审判人员及公诉人与被告人无近距离接触,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的同时有序开展了刑事诉讼活动。
在看守所开庭,既避免了提押被告人、人员聚集等可能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又保证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破解了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提押难题,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做到防疫、庭审两不误,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惩处犯罪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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