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减轻群众诉累,更好地解决邻里纠纷,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三阳川人民法庭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多方参与调解等措施,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工作落实到实处,近日,就将法庭设在了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
按照法定程序,庭审时当事人应当到庭参加诉讼,但在审理一起确认合同无效案件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庄交通不便,且被告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为充分保障被告庭审的合法权益,发扬司法人文关怀,从庭审安全的角度出发,工作人员遂将庭审安排到村委会进行,同时邀请村委会代表参与调解。通过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庭的距离,加之有村委会代表参与调解,终使该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当场表示撤回起诉。巡回审理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称赞,取得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近年来,三阳川法庭坚持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既方便了群众诉讼,也加强了对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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