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试点工作,天水两级法院于2025年12月1日同步启动运行“涉残纠纷调解专窗”。这一举措旨在为残疾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温情的司法服务,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体现。

涉残纠纷调解专窗聚焦“专业化”与“无障碍”,主打四大特色服务。一是优先接待,畅通“绿色通道”。 专窗设于诉讼服务大厅醒目位置,配有明显标识,残疾人当事人可优先获得接待。对行动不便或有特殊需求的当事人,提供电话预约、上门受理等灵活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减少诉累。二是专人负责,提供“贴心指引”。 窗口配备熟悉涉残法律法规、具有较强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的专职人员,不仅负责纠纷的初步分流与引导,更能为残疾人当事人提供清晰的法律程序讲解、适当的诉讼风险提示,并协助其与审判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等进行对接。三是多元调解,强化“前端化解”。 专窗并非简单登记,而是集成咨询、引导、调解于一体的多功能平台。全市两级法院已与残联对接,对残联推荐的30名“核心调解员”进行认证,完善“1+N”调解队伍体系,随时为残疾人就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身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提供调解服务。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确保快速立案、依法审理,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当事人依法提供诉讼费缓减免、协助申请法律援助等司法救助。四是数据互通,构建“护航网络”。 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联席会议、联合调解、司法救助衔接等机制,形成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涉残疾人纠纷线上、线下多路径调解,解决残疾人因行动不便、信息障碍等导致的“维权难”问题。
涉残纠纷调解专窗的设立,不仅是服务形式的延伸,更是司法理念的升华。它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残疾人群体的平等尊重和特殊关爱,致力于将法律的刚性规定与司法的人文关怀有机结合。通过这个窗口,我们期望能让每一位残疾人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便利与温暖,增强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的信心和安全感。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持续优化专窗运行机制,丰富服务内涵,加强人员培训,广泛听取残疾人群体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将“涉残纠纷调解专窗”打造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暖心窗”、化解基层矛盾的“和解窗”和彰显司法文明的“形象窗”,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社会生活,促进我市扶残助残社会风尚和法治环境建设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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