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5日至29日,由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分别赴武山、张家川、甘谷三县督查督办三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情况。三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主要领导和专案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三县公安机关负责人介绍了各自正在办理的有关涉黑涉恶案件的基本情况,市、县两级政法部门的主管领导和督查组成员从各自的职能和认识出发,就案件的办理程序和事实证据认定标准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充分沟通交流,切实把可能影响犯罪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以及相关法律适用的问题提早解决,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新平同志代表天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作了发言,他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首先要在政治站位上再提高,充分认识党中央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进一步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县(区)法院院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分管副院长在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中要亲自上阵、靠前指挥,切实发挥审查把关作用。其次要在统筹协作上再强化,加强与辖区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强横向联系,做到信息互通、信息共享,协调解决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提前介入、案件会商机制运行顺畅,真正形成专项斗争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要严守工作纪律,强化保密意识,严禁泄露、扩散案件线索。最后,要在案件办理进度和办案质量上再加强,要始终坚持法定标准、法定程序,严格依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要求,确保公正司法、程序正当,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回头看”,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统一,全力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迈向更高水平,为全市社会经济建设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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