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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楼下起纠纷,法庭调解化矛盾

来源:麦积区法院 作者:曹晓明 责任编辑:天水中院 发布时间:2019/10/22 10:48: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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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李某和楼下的王某本是多年老邻居,一直相处都很和睦,今天7月份的一天,李某家的卫生间突然因为管道老化发生漏水,造成王某家的墙面及地面等财产损害。王某随即找李某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赔偿数额有争议,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北道埠法庭受案后,对此案进行了研判,发现此案的矛盾在于:1、房屋管道使用多年,管道严重老化有滴漏、渗漏的现象。2、双方沟通渠道不畅。3、双方不能正确对赔偿进行协商。 

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法官将上述问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明。李某表示其实本来就是多年的老邻居,没什么事不能沟通的,但是因为几百元的差距导致沟通不当,他自己被告上法庭也很郁闷。他表示,只要李某的诉求得当愿意进行赔偿。王某表示同意李某的调解意见,当庭撤回了对李某的起诉。

办案法官也提醒大家,人与人的沟通十分重要,邻里之间遇事更应多商谈,通过沟通和相互包容化解矛盾,促进融洽的邻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