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谷法院刑事审判庭以刑事和解成功化解一起婆媳纠纷。
被害人王某与被告人张某系婆媳关系,双方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进而引发肢体冲突,造成被害人王某轻伤二级。
案发后,该案分别在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提起公诉阶段均开展了案件调解工作,但未能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承办法官经过阅卷,意识到本案具有案件特殊性,婆媳俩因家庭矛盾引发刑事纠纷,若单纯处理刑事案件必定治标不治本,且极大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家庭和谐稳定。为能彻底解决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对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加大调解力度,全力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调解之初,双方表现出强烈的对抗情绪,见此情况,承办法官先是认真倾听婆媳“互吐苦水”,安抚双方情绪,待情绪稳定后,对婆媳双方进行了“背对背”调解,一方面运用亲情感化法、案例列举法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另一方面耐心细致释法明理,晓明此案行为的法律后果,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调解,最终,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张某主动向婆婆王某赔礼道歉并获得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婆媳俩相拥在一起。
根据被告人张某在本案的各种从轻、减轻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为了家庭和婚姻关系的稳定,甘谷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免予刑事处罚。
该起刑事案件的妥善解决,不仅维护了法律尊严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将继发矛盾及时扼杀在了萌芽状态。近年来,甘谷法院刑事审判庭打破“就案办案”思维,积极运用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制度,修复当事人社会关系,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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