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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八项承诺

来源:天水中院教育整顿办公室 作者: 责任编辑:天水中院 发布时间:2021/4/6 9:57: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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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立案一次受理

现场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办好立案手续。网上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二、办事指引一次告知

一次告知立案方式、立案途径、诉讼须知、诉讼指南、文书模板等立案指引。同时,立案大厅备有上述指引的纸制文件方便当事人查阅。

三、联络法官一次联络

当事人反映需要联系法官的,及时做好登记好案号、联络事项和联系方式。线下反映的,现场第一时间联系法官解决问题;线上反映的,三个工作日内联系法官解决问题。

四、诉讼缴费一次办结

当事人可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一次完成诉讼缴费。案件结案后,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五、诉讼风险一次提示

对当事人诉讼不当、不按时缴纳诉讼费、举证不能、执行不能可能导致不利后果的,主动提示当事人,避免该类型诉讼风险的发生。

六、司法救助一次保障

对符合诉讼费减免、缓交条件的案件当事人,严格按照规定减免或告知缓交诉讼费用。

七、庭审旁听一次办理

凡符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规定的案件,相关群众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旁听庭审。

八、农民工工资案件一路绿灯

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优先立案、优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