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水中院积极贯彻“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把“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践行与贯穿庭前、庭中、庭后各环节,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片,推动家事纠纷实质性化解。
一是坚持“尽最大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把“尽最大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作为重要司法理念,属于指导法官的实践性司法规律,是统一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重要抓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化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的实践要求,是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审理王某亮与王某林离婚一案中,因该纠纷已引发1起刑事案件、1起治安事件,市中院合议庭能动司法“治未病”,先后8次深入当事人所在单位、村委会、派出所,聘请心理咨询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到家中探望交流、平息对立情绪,在持续跟进中当事人及家属对抗情绪已逐步化解,再审期间撤回申请,营造安全稳定的乡村环境。
二是坚持“尽最大作为一揽子化解争议”。坚决落实“案结事了”,避免“程序空转”,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功课做足,防止出现简单“依法”下判后引发关联多案现象。尽最大作为在每一个环节工作做到最好,防止本环节裁判“外溢”出另一个诉讼环节,依法一揽子解决案件相关联的问题,进而选择最合适、更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权益维护的“自由裁量”方案。在李某与赵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因返还彩礼问题引发纠纷,男方母亲通过自媒体指责女方,导致矛盾激化,女方情绪激动,要求男方给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而男方坚持女方归还彩礼外还要求“准岳父”偿还5000元借款。面对繁杂交织的矛盾,承办法官抽丝剥茧抓要害,耐心释法说理由,拉近距离解心结,把可能出现的关联纠纷一并化解,既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司法资源,解“法结”更解“心结”。
三是坚持“尽最大努力一心思服务群众”。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在婚姻、侵权、继承等案件时,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强化府院联动、内外协同,多做善做沟通、引导的工作,平衡保护各方面主体合法权益,努力取得案件审理的更好效果,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使司法裁判“文本法”的适用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尽最大努力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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