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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来源:中院刑一庭 作者:李弘燕 责任编辑:天水中院 发布时间:2020/11/18 9:39: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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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下午,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马忠福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新平主持会议。天水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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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4次推进会议暨省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市法院专项斗争成效,分析研判了当前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马忠福院长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专项斗争的最后收官阶段,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准当前工作主攻方向,针对提高二审案件审判质效、加强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严把法律政策标准、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找准发力点,全力攻坚克难。

马忠福院长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压茬推进“六清”行动。一要严把办案标准,坚持倒排工期等好的做法,高质高效审结二审案件,全面实现“案件清结”。二要完善案件台账,强化“打财”措施,在“黑财清底”上再突破。要强化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的信息化管理,完善执行案件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信息收集,实行一案一台账,对案件执行情况逐案跟踪、及时更新、定期清查;要畅通生效判决执行“绿色通道”,确保新生效案件的判决、立案、执行各环节无缝对接;要充分利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经验成果,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用好用足财产报告、集约调查、悬赏举报、住所搜查、司法拍卖等执行手段,突出专项斗争的强制性和威慑力;要延伸和加大“黑财清底”的深度和力度,严格落实《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将生效判决财产执行情况与减刑、假释挂钩;要落实好中院党组“包抓”机制,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要用好通报制度,对成效显著的法院通报表扬,宣传其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对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督促查找原因症结,限期整改。三要用足用好司法建议,助力“行业清源”。要从提高针对性和可行性着手,进一步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案案有建议、件件有反馈、有落实,助力实现“行业清源”。

马忠福院长要求,要坚持结果导向,倒逼工作责任落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中院党组成员要加大对包抓法院的推动力度,促进各院“一把手”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专项斗争工作摆在当前法院工作最重要位置,进行再部署、再加压、再推进。二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与院内外宣传部门的密切配合,完成专题片的制作,加大对两级法院扫黑除恶有力措施、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要加强舆论引导,围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要树立风险意识,按照“三同步”方案,加强舆情风险应对。三要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强化“底线”思维,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