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清水县人民法院白驼法庭借助视频,与外地打工不能到庭的原告沟通,在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参与下,顺利审结了一件离婚纠纷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与被告关系恶化,但被告巨某某不仅不同意与原告离婚,而且以暴力威胁原告,致使原告外出打工,甚至不敢前来参加开庭。当法庭通知原告王某某时,原告王某某在委托律师准备代理参加诉讼的同时,向法庭寄来了同意与被告离婚并放弃抚养一个孩子的诉求的“意见书”,明确表示,迫于被告威胁不能参加诉讼,但告诉办案法官可以通过视频参与庭审。为了快审快结案件,办案法官庭前与被告巨某某和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就离婚、孩子抚养、抚养费负担问题进行了沟通。经法官耐心细致对双方做工作,被告巨某某同意与原告离婚,原告王某某同意被告巨某某抚养两个孩子,同时愿意为两个孩子负担抚养费每月1000元,至孩子十八周岁,被告巨某某也同意原告王某某对两个孩子行使探视权。庭审中,办案法官通过视频,主持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该案顺利审结,原被告都表示满意。
当前,因一方在外打工,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案件逐渐增多,致使案件不能及时开庭,既影响了结案率等指标,也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对法庭不满。实践中,利用视频沟通,助力庭审,在不违反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情况下,快审快结案件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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