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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女儿侵占房款,诉至法院终解心结

来源:麦积区法院 作者:王倩倩 责任编辑:天水中院 发布时间:2019/10/14 9:57: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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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6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北道埠法庭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而案件双方的当事人却是父女关系。

2018年10月12日,张某委托女儿小张出售其名下的位于天水市麦积区的房屋一套,同时将其银行卡交给女儿小张。后张某以其名义将房售出,女儿小张从购房者李某处共收到房款350000元。但小张收到房款后却未将房款返还给父亲张某,故张某一气之下将女儿告上了法庭。

在审理中,女儿小张表示,由于自己婚姻家庭不顺,要购买房屋,自己没有多余的存款,遂将父亲的购房款购买了自己的房屋,怕父亲替自己担心,也未将自己的购房之事告知父亲,导致父亲误会,以为女儿要将其购房款侵占。而张某在法庭上得知女儿的情况后表示愿意将房屋出售款部分赠予女儿,部分借予女儿。女儿得知父亲的心愿后,感觉到自己的做法有些自私,让父女之间的感情有了隔阂,当庭表示会将父亲借予自己的部分有钱后及时还给父亲,并且以后多和父亲沟通交流。

最终,父女矛盾当庭化解,80多岁的张某拉着女儿小张的手一起离开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