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清水县人民法院红堡法庭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陈XX诉王XX离婚纠纷一案,第一次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20年3月陈XX再次起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远在山东省淄博市和济南市的双方当事人不能同时到庭参加诉讼,为方便当事人,法庭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在线开庭审理。但在临近开庭时,王XX因故无法连线云间法庭。主审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后,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开庭,并进行调解,很快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调解,两个孩子一人抚养一个,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的两套房产,一套归陈XX所有,一套归王XX所有。
案件调解结束后,书记员立即打印出开庭笔录,当事人通过视频进行校阅,在确认无误后将微信图片形式的笔录自己打印签字确认,然后邮寄法庭存卷。民事调解书也通过法院邮政专递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至此,一起离婚案件圆满审结。
在防疫期间,通过微信视频、云间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庭是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从当事人发来的微信“辛苦了,谢谢!”中,能够感受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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