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筑行业仍然存在欠薪现象,农民工辛辛苦苦干活几个月却迟迟拿不到工资,权益直接受到伤害。今年4月,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10月,原、被告口头协商,原告与其他16人一起到天水市麦积区粉刷某建筑,约定工作完成后付清劳务费。后工程完成,原、被告进行了结算,被告给原告出具了结算单一份、欠条一份,注明被告共拖欠原告劳务费85000元。2019年2月,经相关部门协调,被告又支付原告劳务费3万元,尚欠55000元迟迟不见影踪。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为使劳动者尽快拿到工资报酬,法官决定立即启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麦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告为被告付出了劳务,被告理应按照约定给付相应的报酬,被告未按协议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拖欠原告劳务费的行为构成违约,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劳务费的诉讼请求成立;被告至今未能支付原告劳务费,构成违约,应当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主张予以支持。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拖欠武某劳务费5万余元及利息。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外出务工要增强法律意识,最好签订劳动合同,保存书面证据和影像资料。维权一定要用正当合法手段,正当合理讨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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