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民工杨师傅和刘师傅来到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花牛法庭寻求帮助,诉请法院帮他们讨薪。
经过了解,法庭很快给他们立了案。原来,杨师傅和刘师傅二人自2018年6月起,在张某的雇佣下干活砌墙,前后一共干了85天,但张某一直未给二人给付劳务费,后经二人多次要钱,张某于2019年7月25日给二人分别出具了欠条,约定2019年年底前给付拖欠的劳务费共计1.9万元,但2020年4月,二人再次打电话问工资时,张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二人无奈,经打听后便将张某告上了法庭,希望法律能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接到案子后,办案法官及时与被告张某联系,了解案件情况,核实证据真伪,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阐明法律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法官的悉心劝导之下,张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当庭表示愿意及时支付拖欠杨师傅和刘师傅的劳务费共计1.9万元,并主动承担了诉讼费。至此,杨师傅和刘师傅的劳务费被成功讨回。
这两起案件虽已成功调解,但社会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仍存在。麦积区人民法院提醒大家,根据法律规定,劳务费应当及时支付,拖欠劳务费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机关,麦积区法院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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