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起数额不大但被告相同的劳务工资案件,经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花牛人民法庭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切实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
王某、郭某、张某、魏某起诉被告李某,要求其偿还拖欠的劳务工资。办案法官考虑到四人都来自外地,当天下午即赶往天水市秦州区寻找李某的下落,并当场对李某做了询问笔录,送达了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向王某、郭某、张某、魏某通知了开庭时间。
为了有效化解矛盾,庭前办案法官积极与李某进行沟通,了解到李某因为未拿到工程款,所以一直没有给付拖欠的工资。经过办案法官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角度地沟通、协调,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
最后,办案法官考虑到四原告来回路途比较远,为减少不必要的花费,向四人邮寄送达了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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