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高昂的房价和抚养孩子的压力等使得争夺遗产的可能性增大,立遗嘱渐渐成了刚需。 我们不能一味地去指责这种社会现象,而是要另辟新径并加以重视、规范。近期,麦积区法院就受理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
张某因母亲生前遗嘱表明案涉房屋归其所有,故起诉兄弟二人,诉请确认遗嘱有效并要求二被告协助自己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庭审中,张某的兄长不想因房产继承问题与妹妹产生矛盾,故放弃了对该房屋的继承权,而其弟对遗嘱的真实性及形式要件上提出了质疑,且强调自己也履行了赡养义务,对案涉房屋理应享有继承权,二人表示将老死不相往来。最后,法院结合证人证言及书面证据材料查明事实打破了案件僵局,确认了该遗嘱的有效性。
在类似的案件中,尤其是在房价飞涨的当下,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张某的兄长一样大度,使我们看到的了人性的熠熠生辉和兄妹之间的互相理解、团结,但当事与愿违时我们亦不必苛责,因为运用法律武器捍卫权益是每个人享有的权利,立遗嘱也正是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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