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校园暴力、网络暴力不时出现,学生在校内、外打架的事件亦时有发生。近期,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在校外打架引发的案件。
康某、王某、李某均为某中学在校学生,康某在学校扬言要殴打王某、李某,让他们知道谁是学校的“老大”,王某、李某听到消息后商量在校外教训一下说大话的康某。在学校放假期间,康某于某日晚回家的路上碰见了一起玩耍的王某、李某,双方发生了口角,王某拿起路边一根木棍打向康某,随后李某和王某一起将康某打到在地。致使康某头部及腿部受伤被送至医院就诊。其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后康某母亲找至王某、李某家中要求赔偿崔某医疗费用等共计10万余元。王某、李某父亲均称双方打架是事实,也同意赔偿相应的医疗费用,但就赔偿数额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康某母亲将王某、李某诉至法院。
为查明案件事实,办案法官曾多次赴有关部门调取笔录、询问相关案件事实及住院病历、相关费用发票等,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判决二被告的监护人赔偿原告损失共计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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