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中小微企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被告公司资金周转争取了时间,有力助推该企业的复工复产。
2018年5月,被告公司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公司借款200万元,后被告公司只归还部分利息,本金一直未还,2020年3月,原告公司起诉至秦安法院,要求被告公司归还借款本息。诉讼过程中,原告公司申请诉讼保全,要求冻结被告公司银行存款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为不影响被告公司的正常经营,承办法官经与原告沟通后,对被告公司的一套房产进行了查封,对公司账户未予冻结。因该案涉中小微企业,且疫情影响公司的复工复产,承办法官积极沟通、协调,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在多方努力下,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公司分两次支付原告公司借款本息,并于2020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
疫情期间,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提供司法服务,秦安法院妥善处理涉企案件,积极深化疫情防控期间的诉源治理工作,加强庭前调解,强化诉调对接,降低企业纠纷解决时间和成本,慎用冻结、查封、扣押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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