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养子留在老家后入赘,20年后要求其尽赡养义务,麦积区法院新阳法庭近期成功调解一起积怨较深的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与被告胡某系养父子关系。在胡某9岁时,张某因前任妻子病逝进城入赘别家,将女儿和胡某留于老家由亲友照顾。为了生活,胡某起诉养父张某给付抚养费,经法院处理,张某每月给付胡某抚养费15元及生活用煤,直至胡某能独立生活。近20年来,父子二人很少往来,形同陌路。现胡某已成家生子,而张某年事渐高,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经常服药住院,经济有所不支。
今年9月,张某将养子诉至麦积区法院,要求其尽赡养义务。胡某得知后,外出打工躲避诉讼,不来法院应诉。因原告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多次上门看望原告,了解其生活状况及双方矛盾所在,并调阅以前抚养纠纷的案卷,得知因原告在被告幼年时离家出走,入赘他家,对被告照顾不周,被告心存怨恨,导致父子产生了很深的矛盾。尽管被告不来法院应诉,但双方亲属剑拔弩张,情绪激动,多次来法院指责对方不是,诉讼陷入僵局。为妥善处理这一纠纷,办案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多次登门给双方亲属做思想工作,从法律、人情、道义等层面说理讲法。年关临近,在法官的真诚努力和耐心等待中,被告终于来法院应诉,并很快和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主动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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