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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法院花牛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来源:麦积区法院 作者:吴琳 责任编辑:麦积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3/30 21:33:4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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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花牛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20186月,李某、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按当地风俗订婚,李某及家人给付张某彩礼6万元。2019年8月张某到李某家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因双方性格不合,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执,2020年2月李某返回娘家居住后再未返回。后李某要求张某退回彩礼6万,但张某不愿退还彩礼钱,双方关系变得水火不容,李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及其家人告上法庭。

案件审理中,双方当事人针锋相对,张某表示最多只愿返还3万元彩礼,李某父母坚决要求全额返还,双方一度陷入僵局。主审法官多次进行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法析理,向张某一家明确告知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使其明白婚前彩礼与赠与的区别,同时劝说小李一家放眼未来,最终小张同意返还彩礼4.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一起因婚约财产而起的纠纷案得以圆满调解解决,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官释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