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成功调解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钱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麦积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工作人员及时为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该案确定的开庭时间未到,承办法官就接到原告钱某申请提前开庭的电话,“我要求提前开庭,不然我就没命了”,承办法官仔细询问了情况,在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提前组织进行了庭前调解。
2011年,原告钱某与被告李某在健身房健身时相识,2012年双方正式确立恋爱关系,进行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子,在与双方的沟通中,法官明显可以感觉到双方的感情基础还是比较好,诱发此次矛盾的主要原因是被告李某与原告钱某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矛盾,发生矛盾后也没有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矛盾累加,造成夫妻之间缺乏信任感。
在调解中,原告起初态度一直很坚决,要与被告离婚,但是被告在法庭上多次表示不想离婚,对于之前犯的错误一定会改正。由于双方意见差距很大,调解未果。为暂缓矛盾,承办法官给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让双方回去考虑后再决定是否进行调解。
此后承办法官再未接到原告要求离婚的电话,承办法官感觉双方的关系应该是有了缓和,于是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到庭后态度有了缓和,也都能从自身找出问题,并且能够心平气和对话。被告方向原告方道了歉,也当庭做出了保证,并且得到了原告的谅解,最终,两人和和美美地走出了法庭。
在处理家事案件中,麦积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把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问题,从根源处化解家庭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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