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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违规拼客 公司被判赔万元

来源:麦积区法院 作者:张晓静 责任编辑:天水中院 发布时间:2019/7/29 15:15:5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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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是我们出行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但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出租车运行不规范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乘车人多加注意,尽量保障自身的权益,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安全隐患及事故。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下面这个案例就能给我们警示,希望乘客、出租车运行公司、出租车驾驶员能规范自己的言行,共同维护为良好的社会秩序。

让我们简要回顾一下案件的由来。刘某和李某是小刘的父母。2018年的一天,小刘和小明乘坐某出租车公司所有的出租车前往麦积区某村,该车驾驶员谢某驾驶车辆。在途径一桥头时,遇见在路边等待出租车的昆某及栗某拦车,谢某未征询小刘及小明的意见,允许昆某及栗某搭乘。当小刘到站下车后,与昆某发生口角,二人发生厮打。在谢某及栗某劝架过程中,昆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朝小刘左肋部刺了一刀,致小刘受伤。后谢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小刘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刘某、李某与昆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昆某一次性赔偿刘某、李某精神抚慰金35万元,小刘丧葬费用、医疗费及律师费等共10万元。刘某、李某同意接受了上述赔偿。后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昆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后,刘某、李某将该出租车公司、驾驶员谢某、车辆承包人黄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因涉案出租车属被告某出租公司所有,承包给被告黄某从事运营活动。被告谢某系黄某雇佣的司机。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由该出租车公司给付刘某、李某违约金10000元。

出租车未经乘客同意擅自拼客,属违约行为,该案例很好的给我们释明了这一点,希望通过该案,能使出租车驾驶员、出租车公司及社会大众广泛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