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陈某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整个庭审用时仅约8分钟,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让公平正义得以更快实现。目前,麦积区法院已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11起。
陈某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被告人同意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并依据认罪认罚制度提出了明确的量刑建议。受理案件后,麦积区法院指定一名业务素质过硬的审判员独任审理。在庭审准备阶段,审判人员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着重进行了审查,被告人对犯罪的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对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后果明确,故法庭简化庭审程序,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最终,通过庭审,法庭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以被告人陈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陈某某未提出上诉。
近年来,麦积区人民法院大力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作为试点地区,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截止目前,共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程序审理危险驾驶、非法持有枪支、盗窃等类案件63件64人。在此基础上,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进一步有效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在审理中,为了防止程序过于简单带来的弊端,麦积区法院注重加强同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衔接,坚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办理案件,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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