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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诈骗出新招,谨防上当!

来源:麦积区法院 作者:李鹏燕 责任编辑:麦积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11/3 10:49: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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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一起网络诈骗案件公开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雷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00元。

一男子雷某将其微信账号头像换成被害人吴某女朋友的照片,添加了吴某微信并冒充其女朋友与吴某聊天,在获取吴某信任后, 以给朋友还钱交房租等名义向吴某要钱,吴某通过微信发红包、转账的方式共计给雷某一万余元。案发后雷某家属向被害人吴某退赔了所有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雷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雷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退还被害人被骗财物等情节,法院对其从宽进行了处罚。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作出了如上判决

微信是大家普遍都在用的社交软件,笔者提醒广大网民,在社交软件中遇到自称是熟人且涉及金钱转账交易时,请务必多方核实其身份真实性,谨慎看管好自己的钱财。不要掉进诈骗分子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