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甘谷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彭某辉等九人涉嫌诈骗罪一案。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涉案资金大,被害人多达46人并分布多个省份,系甘谷县法院审理的首例疫情期间虚假销售口罩网络诈骗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中旬以来,被告人彭某辉伙同他人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口罩紧缺的现实情况,在微信及微信朋友圈上以虚假销售口罩为诱饵,诱骗46位被害人将钱打入指定账户。彭某辉等人依层级不同共分得进账总额的15%,其余款项经过频繁转账后套现,涉案资金总计110947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彭某辉等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采取虚构疫情期间销售口罩的事实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下单,被告人提供银行卡负责收款转账,涉案人员众多,层级分明,案值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彭某辉等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证据的认定、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及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鉴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涉案资金较大,法庭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实施诈骗活动较为多发。在此,甘谷县法院提醒,公众在网络购物时要审慎甄别,不要轻信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售卖信息,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物品,一旦发现可疑信息,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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